随着2011年货币政策转向 “稳健”,银行的信贷资源转为稀缺,对一些企业来说通过贷款以外的方式从银行获取资金的方法显得更为重要,比如90天以上的信用证。但随着外管局在去年11月和今年3月的两道文件,这一途径也面临越走越窄的窘境。
然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包括信用证在内的贸易融资业务资金成本低,并能带来较为丰厚的手续费收入,在监管范围内还是有发展潜力的。
外管局步步收紧
2010年11月9日,外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为客户开立远期信用证后,再为该笔付款业务叙作海外代付的,如两者期限合计超过90天,则海外代付项下金额应纳入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控制。”随后,在2011年3月20日,外管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进一步压缩2011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指标规模,并适度调减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规模较大银行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在去年11月的文件中,还取消了 “企业因出口数据传输时滞原因导致可收汇余额暂时不足时,银行可凭企业承诺说明函先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的规定。同时将来料加工的出口收汇收入比例从30%降到20%。在3月份的文件里,则进一步要求“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的,企业应当持上述单证向当地外汇局申请;经当地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应结汇或划转手续。”
中金公司日前在一份报告中指出,“铜融资交易的操作方法是:首先通过银行开出的延期付款美元信用证进口铜至中国,然后或在国内市场销售,或用作贷款抵押,或进行再出口,最终目的都是获得国内愈发稀缺的人民币资金。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信用证和将美元计价资产转换成人民币资金的能力都是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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