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冷链物流网
近日,由于涉嫌货运联合定价,欧盟宣布对包括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简称“国泰航空”)、澳洲航空公司(Qantas Airways Ltd.)、法航-荷航集团(Air France-KLM)、日本航空公司(Japan Airlines International Co., Ltd.,简称“日航”)、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在内的11家航空公司处以7.99亿欧元(约合73亿元人民币)的罚金。其中,国泰航空被罚5700万欧元(约合6.18亿港元),名列罚单榜第七位。
根据媒体报道,同样涉案的德国汉莎航空公司(Deutsche Lufthansa AG)由于在欧盟的调查中有检举揭发表现,因此被免于处罚。欧盟的详细裁决将于近期公布,但预计在官方罚金之外,货代与货主将掀起另一波索赔浪潮,因此,卷入其中的航空公司最终的损失仍然待定。
“这么多主要的航空公司合作进行定价,损害了欧洲的商业利益与欧洲的消费者权益,是令人愤慨的,此次裁决是欧盟委员会发出的一个清晰信号——我们不会容忍卡特尔行为。”欧盟委员会主管竞争问题的副总裁杰奈·阿菩那说。
这种起源于民航业价格协商传统的密谋行为,起初仅涉及燃油附加费的共同拟定,它确保了全球范围内主要航空公司,就货运收取一样的每公里燃油附加费。但后来这一行为进一步扩大,参与的航空公司推翻了传统做法,统一约定不再向那些为其输送货物的货代提供佣金,这避免了各航空公司通过以不同的佣金返还水平进行竞争。
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些航空公司于1999年12月到2006年2月间通过秘密协议,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对航空货运收取燃油和安全附加费,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规定。
由于卡特尔行为使价格被抬高,直接或间接使购买者(包括索赔人)蒙受的损失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转嫁给他们的价格上涨因素,由于购买者转嫁给各自消费者的价格上涨因素所导致的销售量损失,以及由于品牌损害所导致的其他产品的销售量损失。
考虑到一些受罚航空公司的不满情绪,欧盟对航空公司罚金定额采取了一个复杂的厘定系统。原则上,欧盟委员会需要考虑有关被告在相关欧盟市场的货运销售额、违法的严重性以及违法时间长短,以此来确定罚金。
此外,欧盟又对所有受罚航空公司的罚金打8.5折,以此抵消航空公司为符合环境法规而做的努力。
最后,欧盟还对4家违法程度较低的航空公司的罚金再打9折,并且对两家罚金超过其年收入10%的航空公司,下调了罚金数额,以令其保持在相关公司的 10%年收入范围内。尽管如此,还是有5家航空公司向欧盟表示无力支付罚金,要求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