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
5月5日,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客观分析了药品流通行业的现状和问题,对行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规划纲要》明确了行业发展的“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是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二是发展药品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三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四是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为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保障《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商务部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改善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培养人才队伍;三是发挥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规划纲要》的实施制度保障。
附件: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药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流通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并对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和发展提出要求。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流通从计划分配体制转向市场化经营体制,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药品流通领域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制基本建立,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149家,下辖门店13.5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5.3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38.8万多家。2009年,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5684亿元,2000年至2009年,年均增长15%;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487亿元,年均增长20%;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药品市场规模明显扩大。
发展水平逐步提升。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开始提高。2009年,药品百强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全国药品批发销售总额的70%。连锁经营发展较快,连锁企业门店数已占零售门店总数的1/3,百强连锁企业销售额占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39%;现代医药物流、网上药店以及第三方医药物流等新型药品流通方式逐步发展,扁平化、少环节、可追踪、高效率的现代流通模式比重开始提高。
社会作用不断增强。2009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约400万人,占城乡商业服务业就业人数的5%;各类药店提供销售及服务约130亿人次,较2005年增长33%,在方便群众购药、平抑药品价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成为药品储备和应急配送主体,不仅确保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药品需求,而且有效保证了“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药品供应。药品流通行业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带动性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显现,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由于长期实行的以药补医体制等体制性弊端,以及药品定价、采购和医保支付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上准入门槛较低、行业规划管理欠缺、市场竞争不充分、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导致药品流通行业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较低。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低,发展水平不高,跨区域扩展缓慢。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二是行业发展布局不够合理。药品流通城乡发展不够平衡,发达地区和城市药品流通企业过度集中,农村和“老、少、边、岛、渔、牧”等偏远地区药品配送网络未能全面有效覆盖,药品可及性有待提高。三是流通秩序有待规范。药品购销领域各类违规经营现象比较突出。部分零售药店出售假劣、过期等不合格药品。部分中药材市场存在药材交易混乱、质量缺乏保障、市场管理缺位等问题。
页次:1/5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