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日报
作为近年来中央财政在内贸流通方面支持最大的一个单体试点项目,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涉及产地集配中心等近百个项目建设。为规范项目建设,《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试行)》近日出台实施,对海南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等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均进行了规定。
按照规范,海南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需集集货、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收储、可追溯和信息平台等10大功能为一体,能够使农产品在产地实现统一分选包装、统一检验检测和统一配装;应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地和生产基地较为集中的中心地带,拥有3000吨以上冷库、3000平方米以上集配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的加工车间、农产品质量检测室、计算机机房及信息管理系统等。
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应建在长江以北的海南农产品主销区省、市主要销售海南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应拥有2000吨以上冷库、2000平方米以上的展示交易厅及配送经营场所、信息平台和相应配套的设备设施。商流链条的建设应上联生产基地、下联零售终端,贯穿海南农产品流通整个供应链,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建设内容包括从产地到销地的冷链系统、设立零售终端海南果菜经营专柜或专区等,其中海南果菜经营专柜或专区应有长期、固定的海南果菜的标志和宣传广告。
据悉,按照《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从去年起为期3年的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将完成25个海南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15个主销区海南农产品交易配送专区、40条产销商流链条、海南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天津环渤海热带(海南)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等项目的建设,总投资约3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