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碎,易燃,易爆等特殊物品均属危险品范围,危险品在进行运输的过程中比一般的货物要求严格,需要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包括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包装危险品货物技术说明书。不同品名的危险品应一一对应,这些资料需要在发货日的前七个工作日进行申报。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资料必须为相关资料正本,并且需要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物申报, 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