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镇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条 各级都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条 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四条 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应严格查验疫苗的品种、批号、效期和外观等,严防错种。从冰箱内取出的疫苗应立即接种。如不能立即使用应放置在冷藏容器内,疫苗开启后活疫苗应在半个小时用完,死疫苗应在一个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各次接种剩余的疫苗应做好标记,放回冰箱,下次先用。冰箱内除疫苗外不得存放其它药品和杂物,不得有过期失效的疫苗。
第五条 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各级都要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和供应下发,避免一类疫苗因供应下发数过多而造成失效浪费。
第六条 为保证新生儿乙肝疫苗24小时的及时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都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乙肝疫苗,供苗单位应依据报表数和实际接种数及时补充供应。新生儿乙肝疫苗必须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 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一、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和登记疫苗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各级自行从疫苗生产或批发企业购置的二类疫苗,要查验审核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的资质和疫苗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索取由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疫苗每批检验合格证明或上级疾控单位的疫苗出库证明。
第九条 疫苗出入库证明、查验登记表、领发手续、温度记录等应立专卷保存,疫苗帐目应能反映出疫苗年度的拨入数、库存数和各单位领取下发数。
第十条 二类疫苗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
第十一条 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第十二条 疫苗的贮存、运输要严格按温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的温度暴露。疾控中心向乡镇接种单位运送疫苗应使用冷藏箱,乡镇级至村级的疫苗应使用冷藏包或冰瓶。
第十三条 疫苗的贮存要按疫苗的品种、批号和规格分类码放,一、二类疫苗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贮存疫苗的冰箱、冷柜内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存储疫苗的库房要有上下水、暖气和通风设施。没有电冰箱的接种单位不得存贮疫苗。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容器内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失效期分类整齐排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二、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食物与其他物品。
四、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进出有帐目,做到帐苗相符。帐目应有疫苗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入库量与时间、出库量与时间、领发人、备注等栏目。
五、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六、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各种疫苗贮存环境应按不同温度要求分别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等细菌类疫苗、含类毒素疫苗、含吸附剂疫苗、灭活病毒类疫苗应存放于零上2-8摄氏度冷藏室;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等活病毒疫苗应存放于零下20摄氏度以内冷冻室。
七、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疫苗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八、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十一、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十二、领发和使用疫苗应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等原则,防止疫苗积压浪费。备用于应急接种的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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