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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一:管理部门变更
根据新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对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照法律法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而根据原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餐饮企业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不过北京的情况有些特殊。市药监局迄今没有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牌子,而全市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也一直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所以新规出台后管理部门会不会有所改变,有关部门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看点二:侧重食品加工全过程的规范
新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看点三: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也不得聘用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相比原来“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的规定,新办法显然更具威慑力。
看点四:抽检样品费用政府埋单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抽样时必须按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并填写抽样记录。抽样检验应当购买产品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