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循环盘点管理办法
1、 目的
1.1即时跟踪现有存货账上记载数目是否一致
1.2及时发现及处理库存异常情况
1.3反映库存的真实性
2、盘点范围
2.1公司部分销售商品
3、职责
3.1仓库部经理
3.2由仓库部经理或职务代理人主导指挥盘点工作
3.2初盘
进行交叉盘点
3.2.1由仓库部经理或职务代理人安排人员 ,盘点完毕交另一组复盘
3.3复盘
3.3.1由仓库部经理安排参加盘点的两组人员进行交叉盘点,最后核对,无误即与电脑台帐确认;有出入需双方共同确认
3.4抽盘
3.4.1由仓库部经理或职务代理人带领进行抽查
4、盘点方式及实施时间
4.1盘点对象: 公司部分销售商品
4.2仓库部循环盘点规定:每日一小盘,盘点时间为每天空余时间
4.2.1盘点对象:对前一天发生过进出仓的货物进行盘点
4.2.2一周一中盘,盘点时间为每周六或日下午上班后空余时间
5、盘点实施
5.1盘点表不得更改或涂写,更改需用红笔在更改处签名
5.2初盘完成后,初盘数量记录于《盘点表》上,并将盘点表交给复盘人员
5.3复盘时复盘人员不应受到初盘人员的影响
5.4复盘与初盘有差异者,应与初盘人员一起寻找差异原因,确认后记录于《盘点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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