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税
第一节 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我国对绝大部分出口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只对少数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第二节 关税的缴纳和退补
海关在征收关税时,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及进出口商品的情况,可以在关境地征收,也可以在主管地征收。纳税人在缴纳关税时,需要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并携带有关单证。
关税的退补分补征、追征和退税三种情况
第三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离岸价FOB)
1. 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基本内容
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1)货物的货价;(2)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3)保险费。如果在其中包含了出口关税税额的,则应当予以扣除。
2.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原则
海关审定的出口货物成交价格,应当是该项出口货物的买方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如果纳税人向海关申报的出口货物成交价格明显偏低或经查明成交双方具有特殊经济关系,海关可以对申报价格不予承认,并按有关规定另行估定完税价格。如果离岸价格不能确定,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核定方法
(1)以我国口岸离岸价格(FOB国内口岸)成交的出口货物,其计算完税价格的公式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1+出口税率)
(2)以离岸加运费(CFR国外口岸)成交的出口货物,应先扣除离开我国口岸的运费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3)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CIF国外口岸)成交的出口货物,则应扣除离开我国口岸的运费和保险费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
(二)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到岸价CIF)
按照《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以下几项:①货物的货价;②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③保险费。即:Cost + Insurance + Freight
1.完税价格的核定方法
(1)进口货物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
进口货物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如属正常,经海关审定,以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进口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FOB离岸口岸)或者离岸价加运费价格(CFR中国口岸)成交的:
按照保险费率的不同,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a、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的,海关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确定保险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FOB+运费)×(1+3‰)
b、收货人能提供符合海关要求的保险合同并确定保险费率的: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3)进口货物以EXW国外工厂价格成交的,分两种计算:
a、企业能提供情况说明证明国外内陆运输费已包含在海运或者空运运费中的,根据保险费确定的不同,按上述(2)确定计算。
b、若国外内陆运输费未包含在海运或者空运运费中的,需提供内陆运输发票并加入上述(2)公式中计算。
2.估定完税价格
如果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应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3)国际市场价格法。
(4)国内市场倒扣法。
(5)合理方法。
(三)进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包括国外内陆段的运费(EXW)以及国外港口到国内港口的内陆运输费、空运运费、海运运费。
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2.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3.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在计算完税价格时,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第四节 关税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关税税额的计算
1.从价法
进口货物应纳关税=应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法
进口货物应纳关税=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混合法
应纳关税=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法
进口货物应纳关税=应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
出口应纳关税=完税价格×适用关税税率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况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第三章 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1、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
如何计算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X(1-增值税率)X增值税率 消费税=(关税+增值税+完税价格)X消费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