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分类 |
2011-7-7 中国冷链物流网(www.cclcn.com) |
3.班轮运价的计算标准
(1)按货物的毛重计收。在运价表中,以“W”字母(英文weight的缩写)表示。一般以一公吨为计算单位,吨以下取二位小数。但也有按长吨或短吨计算的。
(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在运价表中,以“M”字母(英文Measurement的缩写)表示。一般以一立方米为计算单位。但也有按40立方英尺为一尺码吨计算的。
(3)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运费,计收时取其数量较高者。在运价表中以W/M字母表示。按惯例凡一重量吨货物的体积超过一立方米或40立方英尺者即按体积收费;一重量吨货物其体积不足一立方米或40立方英尺者,按毛重计收。
(4)按货物的价格计收运费,又称从价运费。在运价表中以“adval”(拉丁文ad valorem的缩写)表示。一般按商品FOB货价的百分之几计算运费。按从价计算运费的,一般都属高值货物。
(5)按货物重量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最高的一种计收,在运价表中以“W/M or ad val”表示。也有按货物重量或体积计收,然后再加收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运费。在运价表中以“W/M plus ad val”表示。
(6)按货物的件数计收。如汽车、火车头按辆(per unit);活牲畜如牛、羊等按头(per head)计费。
(7)大宗低值货物按议价计收运费(Open Rate)。如粮食、豆类、煤炭、矿砂等。上述大宗货物一般在班轮费率表内未被规定具体费率。在订舱时,由托运人和船公司临时洽商议订。议价运费比按等级运价计算运费为低。
(8)起码费率(Minimum Rate)。是指按每一提单上所列的重量或体积所计算出的运费,尚未达到运价表中规定的最低运费额时,则按最低运费计收。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不同商品混装在同一包装内,则全部运费按其中较高者计收。同一票商品如包装不同,其计费标准及等级也不同。托运人应按不同包装分列毛重及体积,才能分别计收运费,否则全部货物均按较定高者收取运费。同一提单内如有二种或二种以上不同货名,托运人应分别列出不同货名的毛量或体积,否则全部将按较高者收取运费。
4.班轮运价的构成
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Basic Freight Rate)和多种附加费(Additionals or Surcharges)所构成。
基本费率即班轮航线内基本港之间对每种货物规定的必须收取的费率,包括各航线等级费率、从价费率、冷藏费率、活牲畜费率及议价费率等。
附加费是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等使运输费用大幅度增加,班轮公司为弥补损失而额外加收的费用。附加费的种类很多,而且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以下为几种常见的附加费。
(1)超重附加费(Over Weight Surcharge)
一件货物的重量(毛重)达到或超过一定重量时,该货物即为超重货物。各船公司对一件货物重量规定的限量不一致。超重货物在装卸、配载等方面会增加额外劳动和费用,故船公司要加收超重附加费。
(2)超长附加费(Over Length Surcharge)
一件货物的长度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长度,该货物即为超长货物。对超长货物的长度限制各船公司也不一样。超长货物同超重货物一样,在装卸、配载时会增加额外劳动和费用,因此船公司要加收超长附加费。
(3)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or Bunker SuLcharge,缩写为BAF or BS)
这是因燃油价格上涨而加收的费用。
(4)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
指由于一些港口设备差,装卸效率低,费用高,因船舶成本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
(5)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指由于港口拥挤,船舶需长时间等泊,为弥补船期损失而收取的附加费。该项附加费随港口拥挤程度的变化而调整。如港口恢复正常,该项附加费即可取消,所以变动性很大。
(6)货币贬值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缩写为CAF)
指为弥补因收取运费的货币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收取的费用。一般随着货币贬值的幅度按基本费率的百分之几收取。
(7)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
由于某种原因,船舶不能按正常航线而必须绕道航行,从而增加航运开支,为此加收的附加费称绕航附加费。这是一种临时性的附加费,一般说来,如正常航道恢复通行,该项附加费即被取消。
(8)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Surcharge)
对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需在中途港转运至目的港,为此而加收的附加费称转船附加费。
(9)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
对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一次货量达到一定数量时,船方可以安排直航卸货,为此需加收直航附加费。直航附加费一般比转船附加费低。
(10)选卸港附加费(Additionl for Optional Destination)
由于贸易上的原因,在办理货物托运时尚不能确定具体卸货港,需要在预先选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卸货港中进行选择,为此而加收的费用称选卸港附加费。在这种情况下,货方必须在该航次中船舶抵达第一卸货港48小时前向船方宣布。选择卸货港只限于船舶航次规定的挂港或航区内,并按所列供选择的港口中计费高的费率计算。如实际选择了费率低的港口卸货,多收部分运费不予退回。
班轮附加费名目繁多。除上述各项附加费外,还有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dditional for Alteration of Destination)、洗舱费(Cleaning Charge)、重蒸费(Fumigation Charge)、冰冻附加费(Ice Additional)等。各种附加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百分比表示,即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比;另一种是用绝对数表示,即每运费吨增加若干金额,可以与基本费率直接相加计算。
5.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
(1)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为:
F = Fb +∑S
在公式中,F表示运费总额;Fb表示基本运费;S表示某一项附加费。
基本运费是所运货物的数量(重量或体积)与规定的基本费率的乘积。即:
Fb = f·Q
在公式中,f表示基本费率;Q表示货运量(运费吨)。
附加费是指各项附加费的总和。在多数情况下,附加费按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其公式为:
∑S =(S1+S2+…+Sn)·Fb
= (S1+S2+…+Sn)fQ
其中S1S2…Sn为各项附加费率。
代入运费计算公式,可得:
F = Fb + ∑S
= fQ +(S1+S2+…+Sn)fQ
= (1+ S1+S2+…+Sn)fQ
如附加费以绝对数表示,则附加费总额为:
∑S = (S1+S2+…+Sn)Q
代入运费计算公式是:
F = Fb +∑S
= fQ + (S1+S2+…+Sn)Q
(2)班轮运费的计算步骤
①审查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重量、尺码(是否超重、超长)、装卸港口、是否需要转船以及卸货港的选择等;
②根据货物名称,从!!有关运价表中查出该货物的计费标准及运价等级;
③查找所属航线的等级费率表,找出该等级货物的基本费率;
④查出各附加费的费率及计算方法;
⑤根据上述各种内容,将各项数据代入班轮运费计算公式予以计算。
(3)运费计算实例
[例]以CFR价格条件出口加拿大温哥华罐头水果汁一批,重量为8公吨,尺码为10立方米,求该批货物总运价。
解 l)先确认水果汁的英文为“Fruit Juice”;
2)从有关运价本的“货物分级表”(Classification of Commodities)中查找相应的货名。再从应运价本中查到该货运价等级为8级,计算标准为M,即按尺码吨计算运费;
3)再查中国——加拿大航线等级费率表(Scale of Class Rates for China——Canada Service)得8级货物相应之基本费率为每吨219.00元;
4)另查得燃油附加费20%;
5)计算:
5)计算:F = Fb +∑S
= (219.00+219.00×20%)×10
= 262.8×10
= 2628.00(元)
四、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Tramp)运输。它与班轮运输不同,船舶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和港口。船期、航线及港口均按租船人(Charterer)和船东(Shipowner)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规定的条款行事。也就是说,根据租船合同,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
(一)租船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1、租船运输的特点
(1)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它根据租船人的需要和船东的可能,由双方洽商租船运输条件,并以租船合同形式加以肯定,作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2)没有固定的运价。租船运价受租船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船多货少时运价低,反之则高。
(3)租船运输一般是整船洽租并以装运货值较低、成交数量较多的大宗货物为主。
2、租船运输的作用
(1)租船一般是通过租船市场,由船租双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船舶,满足不同的需要,为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2)国际间的大宗货物主要是以租船运输,由于运量大,单位运输成本较低。
(3)租船运价是竞争价格,所以租船运价一般比班轮运价低,有利于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
(4)只要是船舶能安全出入的港口,租船都可以进行直达运输。
(5)一旦贸易增加、船位不足时,而造船、买船又难以应急,租船运输可起到弥补需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如一时舱位有余,为避免停船损失,可籍租船揽货或转租。
(二)租船方式
国际上使用较广泛的租船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费用开支,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
定程租船有以下特点:
(1)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2)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
(3)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4)在多数情况下,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
(5)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6)船租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定程租船按运输形式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单程租船,也称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结束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
(2)来回程租船(Round Tirp Charter)。这是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的运输形式。
(3)连续单程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这一运输形式要求在同一去向的航线上连续完成个单航次运输。它的特点是完成若干个连续的航次,不能中断;船舶必须是一程运货,一程空放,船东不能利用空船揽载其他货物,一般航程较近。
(4)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将规定的一批货物,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由甲地包运到乙地,至于航程次数则不作具体规定。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简称期租船。它由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租金按月(或30天)、按每载重吨(DWT)若干金额计算。
期租船有以下特点:
(1)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
(2)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3)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
(4)船方负责船舶的维护、修理和机器的正常运转。
(5)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6)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7)船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期租船合同为准。
3.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它实际上也是期租船的一种,与一般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负责提供船员,只是将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但是,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船东往往心存疑虑。而在另一方面,由于雇佣和管理船员工作繁重复杂,租船人对这种方式也缺乏兴趣。因此光船租船方式在租船市场上较少采用。
页次:2/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Go: |
[发表/查看评论] |
 |
推广信息 |
|
|
|
|
|
 |
 |
官方微信:cclcn56 |
官方腾讯微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