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发改委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通过打破管理瓶颈、减少行政审批,减轻税收等多种手段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
据了解,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特种货物运输、大宗物资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运输、仓储、配送、分拨、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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