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食品(什么是速冻食品呢?)新国标简介
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今年12月21日起,速冻食品新国标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金黄色葡萄球菌将由不得检出变为限量检出。针对公众质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刘秀梅在三亚参加“生命科学新技术在食品安全中的最新应用进展”论坛时表示,速冻食品新国标接近甚至严于国际标准,公众不应局限于关注具体数值,更要关注新国标制定过程中采样量的扩大。
刘秀梅针对速冻食品新国标表示,单从数字上来讲,新国标看来是放松了,但根据现在国际上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的规定,以及它在某种食品中的危险度,国内公布的新国标不是退步而是进步。国内过去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设定不能检出的时候,有两个前提条件限制,首先是过去检验技术不行,国内没有定量检测方法,即使想规定具体数值但实际操作做不到;其二,过去制定原国标时,国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以及对国际上微生物控制的动态未能跟紧。
而在修订标准的过程中,采集了大量数据进行研究。速冻食品零下18摄氏度保存,在这种冷链条件下,菌量是不能够再继续繁殖,也没有条件产毒。在这种情况下,在一定量的范围当中对人体是安全的。
刘秀梅表示,新国标制定中,技术层面由专家把关,参考了国际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的原则和国际食品法典。国际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2011年最新出版的食品微生物的书里,就明确了带馅、不带馅的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相应的规定,而这个规定与现在国内标准的规定是最接近的,并且国内新国标是严于国际推荐标准的一个数量级。
刘秀梅指出,公众不应局限于关注具体数值,更要关注我们前面采样量的扩大。国内过去采一件,现在必须采五件,而且五件里只允许一件在可接受范围。因此,新国标是更严格、更科学也更公正的。“制标的过程中,考虑人的健康为第一位,同时也应保护传统民族企业的正常发展,如果都按零风险,企业成本很大,继而消费者的负担也就增大,而且国内没有必要非得严于国际标准。”刘秀梅说。
卫生部公布《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是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为规范速冻面米制品生产经营,确保速冻面米制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在原《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2003)实施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
《速冻面米制品》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本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间的协调性,调整理化等指标规定。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实施日期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认识和执行新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新的《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可在卫生部网站查阅下载。
《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速冻面米制品的范围
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特点,《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二、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情况
为做好《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牵头成立工作组,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和工作重点,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
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最终修改完成标准文本,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1日批准公布。
三、关于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是《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重要内容,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指示菌。根据速冻面米制品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原则,调整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规定,删除志贺氏菌规定,取消霉菌指标。根据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及速冻面米制品的食用特点,修订了标准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四、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中,人和动物是主要携带者,通常存在于50%或更多健康人群的鼻腔、咽喉、头发和表皮中,对热敏感,一般烹饪煮熟即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主要是由其产生的致病性肠毒素导致的,通常在金黄色葡萄球菌大于105菌落数/克时可能产生致病性肠毒素,引起食物中毒。速冻面米制品在-18℃以下保存时,不利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和产生肠毒素。
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根据致病菌及其致病风险,将金黄色葡萄球菌列为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通常采用三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具体意义是:规定同一批次产品采样数(n)、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c)、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M)。
新标准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具体规定为: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为(n=5, c=1, m=103菌落数/克,M=104菌落数/克)。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为(n=5, c=1, m=102菌落数/克, M=103菌落数/克),即在同一批次采5个样品,允许全部样品检验值小于或等于102菌落数/克,允许1个样品检验值在102菌落数/克至103菌落数/克之间;不允许有样品检验值大于103菌落数/克;不允许2个及以上样品检测值大于102菌落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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