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公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1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广州市最高,为4789元;揭阳为2245元,排名最后;而深圳4595元,位居全省第二。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从2012年7月1日起,以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按2011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执行。
而根据公布的全省各地级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广州市最高,是4789元;深圳位居第二,4595元;东莞以4200元位居第三。湛江、潮州、阳江和揭阳4个地级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均在2500元以下,以揭阳2245元最低。
1
广州
4789元
2
深圳
4595元
3
东莞
4200元
全省垫底
揭阳
2245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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