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5日,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市正普电子技术公司,于2000年更名为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正普公司)发表声明,称“正普拥有在第42类‘阿里巴巴alibaba’的商标专用权。阿里巴巴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的‘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与正普公司在第42类注册商标服务项目构成近似,侵犯了正普公司的‘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专用权。正普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3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海淀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同时声明称,正普公司已就阿里巴巴公司商标侵权行为以及其招股说明书陈述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情况,向香港交易所、证监会进行了举报。
至此,始于1999年的商标争夺战愈演愈烈。
“阿里巴巴”商标:一场旷日持久的悬案
2007年10月19日,正普公司取到中国商标局向正普公司发放的“阿里巴巴alibaba”第42类商标,该证书有效期为2000年11月14日到2010年11月13日。商标局从法律上确认了正普公司对“阿里巴巴alibaba”第42类商标的专有权,正普公司成为“阿里巴巴alibaba”第42类商标的惟一合法的拥有者。旷日持久的商标申请终于有了明确的结果。
据正普公司法务经理史海龙先生介绍,阿里巴巴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正普公司获得的第42类商标中420200主持计算机站的服务项目构成近似,并未经正普公司的许可,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获得证书后,正普公司随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海淀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分析,只要正普公司合法得到该商标,阿里巴巴公司想通过司法途径夺回该商标可能性不大,而且需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该专家分析,正普公司的商标是中国商标局颁发的,其在商标管理方面拥有最高的权威。阿里巴巴公司要夺回该商标首先要告赢商标局,且不论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即使告赢了商标局。同样,正普公司还可能提出异议,申请裁决。这样一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能有明确结果。
从商标局了解到,除了“阿里巴巴alibaba”第42类商标之外,目前,双方之间仍将有若干件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阿里巴巴”商标异议案待裁,从时间上判断,还将持续数年,在法律诉讼终止之前任何一方均无法取得“阿里巴巴”商标专用权。
阿里巴巴:一场输不起的官司
如果,阿里巴巴公司在该诉讼中败诉,其将面临一系列问题。著名IT评论人洪波接受华夏时候记者采访说:阿里巴巴专注于做国内业务,国际的营收则不高。国内业务是阿里巴巴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因此,如果阿里巴巴被判侵权,无法在国内使用“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其在业务发展将会受到极大影响。不仅是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会受到损害,阿里巴巴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都会受到挑战。
另外,早已对阿里巴巴公司虎视眈眈的慧聪、环球资源将获得极好机会,掏空阿里巴巴公司的资源和客户。
因此,这场官司对阿里巴巴公司来说,是生死之战。
阿里巴巴:陷入两难境地
就目前情况来看,阿里巴巴商标争夺官司毫无疑问是一场持久仗。阿里巴巴公司的用户是否有信心和毅力,或者有必要陪阿里巴巴公司一起来坚持这场并无把握的官司,毕竟用户还有慧聪和环球资源两家与其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可以选择。
专家分析,阿里巴巴公司要获得该商标的合法使用权,要么与正普公司协商,让其转让该商标,或者向正普公司支付使用费获得使用权。
与正普公司协商,让其转让该商标,或许会是阿里巴巴公司比较好的出路,但正普公司史海龙表示,阿里巴巴公司一度在媒体宣传中称其抢注阿里巴巴商标、有利用阿里巴巴公司的知名度炒作自己公司的嫌疑,因此,该公司决定与阿里巴巴继续争夺商标,避而不谈以赔偿等方式解决。
向正普公司支付使用费,则将阿里巴巴公司的命运交于别人手中,这又不是阿里巴巴的股东们愿意接受的结果。
那么,阿里巴巴公司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换标。据中国广告评估研究中心(CCAE)统计,联想于2004年被迫换标,据估计其更换品牌标识造成损失上百亿元。联想仅仅换了一个英文标识,就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如果阿里巴巴公司要更换其中英文标识,代价更是无法估计。
对于这场商标争夺官司,阿里巴巴公司何去何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