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启动以来,着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低碳发展政策体系。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广东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3000万元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发展基础性和示范性工作开展。
一直以来,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资源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为破解发展道路上的高碳迷局,2010年11月,广东启动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今年1月,中国领导人访英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签署了关于低碳合作的理解备忘录,广东有幸列入“首先关注的地区之一”。
广东积极探索低碳发展之路,先从机制上进行“破局”。2010年,广东成立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正式建立了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编制完成《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而给广东的低碳发展以制度保障。
此外,广东积极培育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广东碳排放交易所已经明确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组建,包括提出碳排放权总量测算分配方案、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等一系列动作正在加快执行。
如果说“碳排放交易市场”是低碳发展的一大市场平台,那么战略性新兴产业则是低碳的主体。目前,广东大力发展核电装备、汽车、轨道交通装备、飞机、船舶、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为产业低碳化发展增添了“生力军”。
省发改委副主任鲁修禄表示,广东低碳省试点要坚持以探索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为中心,重点推进以下四个重点,一是要抓好规划编制,明确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促进发展的重点,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选择并为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提供依据和指导。二是要建立减少碳排放的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碳约束性指标的完成。三是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一方面支持出口产品应对碳关税、碳壁垒,另一方面能够引导低碳消费。四是要开展低碳城市、园区的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推动试点工作。
来自 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