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住建部在其官网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筑节能与减排目标。建筑节能目标方面,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通过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建筑减排目标方面,指出“十二五”期末,将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16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80万吨、氨氮削减能力3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住建部表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明确责任;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考核;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计划,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按年度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分年度对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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